上個周末玩的很開心,簡直是太HIGH啦!
說來慚愧,好歹我也算半個內蒙人,可是長這么大還是第一次去草原。草原不是我想象的樣子,我以為應該可以看到一望無際的草海,結果看到的是丘陵草包。不過也不錯啦,騎馬總算騎過癮了,我騎那批小馬,就一個字形容那叫“帥”。我騎著它,還是一個字形容那叫“酷”。最經典的就是在我騎著它飛奔之后,我從馬背上飛身躍下,屁股先著地,然后又在草地上滾了一圈站起來,用大家的話講我下馬的姿勢真是太漂亮啦!
“閃電”是我給我那批小馬臨時取的名字,借用了“情深深,雨蒙蒙”里面馬的名字,別怪我沒創意,誰叫那批小棕馬的額頭上也長了象閃電一樣的白毛。